當前位置🧁:门徒娱乐 >
 
上海兴伟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办法
2020-09-30 00:00:00
 
为推动我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,夯实科研基础,培养科研学术骨干,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工作,提升学校综合办学水平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选题要求
研究项目申报范围包括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课程建设等领域。项目负责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方向进行命题。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项目负责人是学校专职在岗教师、教练(含助理教练)。
2.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3.在同一年度或申报周期内,原则上项目负责人申报一个研究项目,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两个研究项目,各类研究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(含负责人)。
4.已申请获批校级项目未结项的,本年度不得申报。
5.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
三、项目管理
1.立项申报。各部门根据学科、专业及研究方向,选拔组建科研团队,立项申报。
2. 评审认定立项。学校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认定立项项目。
3. 项目小组开展研究。项目研究小组按照项目研究计划和相关要求,开展研究工作。
4. 过程管理绩效评价。学校对立项项目组织进行中后期检查,并对成效进行评估。
5. 评定结项。到期后,项目负责人根据要求报送项目结项材料,学校组织评审。
、研究期限、成果形式
1.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,可根据研究需要申请延长时间。
2.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、专著或研究报告。
、结项要求
研究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不少于五千字的研究报告,并在校级论文期刊发表论文1篇。
、申报要求
1、申请人按立项申请书说明填写打印,通过所在专业部门审核推荐。非英语、国际商务专业申请人员划归基础部,需通过人事部门审核推荐。
2、为保证项目质量、形成良性科研机制,各专业及部门应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择优推荐。
3、以部门为单位,提交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立项申请书电子版(命名格式:专业+申请人姓名+教改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)。

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上海兴伟学院教务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-11-11
 
【關閉本頁】